天 佑 臺 灣   法律百科全書總編纂/前警察大學校長 

一、大海蕩蕩 玉山崇崇:臺灣是四面環海,與西邊之大陸有臺灣海峽相隔。為歐亞航線的孔道,中有澎湖群島,控制海峽水道,戰略地位極為重要。故有擊不沉之航母之稱。臺灣之脊樑山脈,為中央山脈,最高峰是玉山,在山中林木青,極為美麗,故稱為「美麗之島」福爾摩沙Ylnas Formosa),而名聞全球。

二、歷代先民 披荊開疆:在清廷的眼中,臺灣是個蠻荒之地,土地耕耘開墾,靠天下雨,颱風來襲,水流湍急,土石流肆虐,災害頻傳,又是瘴癘之地,常疫病流行。

三、重重建設 造福臺灣:經過歷代的開拓,建水壩、開大圳、建工廠、交通建設四通八達,經濟成長而成亞洲四小龍之一,故有臺灣錢淹腳目之譽。

四、團結同心 奮起齊倡:如今先後來臺的原住民、閩南、客家、外省族,這四大族應該不分彼此團結在一起,同心同德,努力倡導維護臺灣人一向追求之目標。

五、自由法治 民主發展:這就是自由、法治、民主、發展。這也是世界公認之最適合人性之制度。尤其二十一世紀之國際社會,第三代人權即為發展之權利,此包括參與經濟、政治及社會之發展在內。

六、和平幸福 天佑臺灣:臺灣人祖先原是為理想的政治與生活而冒險來台,所以臺灣人最愛好和平,上蒼要同情台灣人的處境,保佑臺灣,讓臺灣人能過著和平幸福的生活。

(本文係作者於2009.9.11在自由時報A19發表後修改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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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灣

一、歷代先賢 無畏險阻台灣人的祖先除原住民外,其絕大部分是由中國大陸移住,近年來也有外籍新娘嫁到台灣。基本上台灣是個移民社會,都是為抗拒專制或為自由,追求較好的生活,而先後來台。

二、克服萬難 開疆闢土在清廷的眼中,台灣是個蠻荒之地,土地耕耘開墾,靠天下雨,颱風來襲,水流湍急,土石流肆虐,災害頻傳,又是瘴癘之地,常疫病流行。

三、創建臺灣 繁榮造福經過歷代的開拓,建水壩、開大圳、建工廠、交通建設四通八達,經濟成長而成亞洲四小龍之一,故有台灣錢淹腳目之譽。

四、團結同心 奮起維護如今先後來台的原住民、閩南、客家、外省族,這四大族應該不分彼此團結在一起,同心同德,努力維護台灣人一向追求之目標。

五、自由法治 民主均富這就是自由、法治、民主、均富。這也是世界公認之最適合人性之制度。

六、天佑臺灣 和平幸福台灣人祖先原是為理想的政治與生活而冒險來台,所以台灣人最愛好和平,過去台灣青年參與戰爭,都不是為自己而打,上蒼要同情台灣人的處境,保佑台灣,讓台灣人能過著和平幸福的生活。

本文刊於自由時報,2009年9月11日,A19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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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ECFA利多? 產學代表斥說謊

 

〔自由時報記者陳曉宜/台北報導〕更新日期:2009/08/27 04:09

 

經濟部積極宣傳ECFA的好處,但產業代表及學者昨在一場座談會中,怒批政府說簽ECFA對台灣產品銷往中國有幫助,根本就是謊言!兩岸若簽ECFA零關稅,中國產品必傾銷台灣,進而透過台灣傾銷歐美,最後成為歐美的制裁目標。

中國家電下鄉真相 證明馬政府幻想

中華學術文教基金會、台灣公民社等民間社團,昨舉辦「ECFA對台灣的影響」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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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互信機制

英文是confidence-building measures簡稱CBM,即在存有潛在不安因素之國家間,提升軍事上之透明度,以防止紛爭發生之手段。具體而言,是為防止誤解或誤算等偶然性事故,不具意圖而發生武力紛爭為目的之預防措施。通常是事先預告軍事演習,或演習時互相交換觀察員,軍事佈防移動的事先預告,國防白皮書之發行,軍事相互交流等。廣義上尚包括空中視察,非核或非武裝地區之設置等在內。

1955年聯合國大會雖有使用CBM概念,但有記明在國際文書上係1975歐洲安全暨合作會議(Conference on Security and Cooperation in EuropeCSCE之赫爾辛基宣言(Helsinki Declaration)。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與舊華沙公約(WTO)之間,於1992年協議成立,於20021月生效者,就有偵察機之領空飛行,資訊蒐集之相互認定等。

在亞洲太平洋地區,因有潛在不安全因素存在,如韓國或台灣海峽等,欲強化軍事或技術上措施,倒不如加強政治或安全保障之對話等,為歐美等西歐國家所期待。據世界年鑑報導海峽兩岸之軍事互信機制規畫構想有近程、中程及遠程三個階段規畫執行。

美國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CSIS)資深研究員葛來儀Bonnie Glaser20098月下旬訪問台灣時,主張海峽兩岸可在九二共識下建立軍事互信機制,以避免軍事衝突。她認為應先談CBM再談和平協議,即雙方都有了安全感,才開始談和平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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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對台灣的影響」座談會

活 動 通 知

公投審議委員會將在八月二十七日審議民進黨所提的公投案,當天決議該案過關否,有鑑於此,中華學術文教基金會與台灣公民社,特別選在前一天,即八月二十六日下午兩點半,在立法院舉辦「ECFA對台灣的影響」座談會,分別從法制、經濟、實務等面向,不分藍綠來關心這個議題,ECFA對台灣的影響,需要大家的關心和監督,歡迎與會,請攜帶個人證件,當天於立法院正門入口換證即可。

主題:「ECFA對台灣的影響」座談會

時間:八月二十六日(三)下午230

地點:立法院(紅樓201室)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中華學術文教基金會、台灣公民社

主持人:廖林麗玲(台灣公民社 秘書長)

與談人:(依姓氏筆劃排序)

田秋堇 委員 (立法委員)

吳惠林 教授 (中華經濟研究院 研究員)

吳榮義 董事長(前台灣證交所 董事長)

高為邦 理事長(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 理事長)

許忠信 教授 (成大法律系 教授)

謝瑞智 董事長(財團法人中華學術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前警大校長)

與會貴賓:(依姓氏筆劃排序)

王可富 博士 (國際法律事務所 律師)

陳春生 教授 (台大國發所 榮譽教授)

陳松雄 教授 (東吳大學 專任教授)

陳延輝 教授 (師大政研所 教授)

賴明坤 醫師 (台大醫院秘尿科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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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男人劈腿的詭計

為何大太太會變成姨太太姨太太會變成大太太

某大學蕭姓講師騙余姓太太說想改運,且單身比較容易取得美國居留權。以「兩年後復合,兩年間她可隨時同住」的「復合切結書」,說服她辦理假離婚手續。之後不到一個月,蕭姓講師就到大陸與許姓女子結婚。一週後余姓大太太上門興師問罪,隨即持「復合切結書」提告,結果一審判余女勝訴。

隨後二太太的許女亦提告,確認婚姻有效之訴,許女也因信賴蕭已離婚的戶籍登記才結婚;法官認定許女是「善意而且無過失」,符合民法重婚的例外規定而有效。最後因大太太的前婚姻依法視為消滅,因此大太太贏了官司,卻要不回老公,只能要求分配蕭講師的財產、請求賠償及精神慰撫金。

太太贏官司丟老公.jpg
※(相關內容請見2009年8月出版之(民法概論)第32頁52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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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之要件

婚姻之能夠成立,首先必須當事人有結婚之意思存在(此即婚姻意思之合致),但是在此情形下,如有民法上所規定之「婚姻障礙理由」,則仍不能成立法律上的婚姻關係。

一、實質要件

()須當事人意思一致:結婚為身分關係的契約,而婚約既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民972結婚須當事人之合意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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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之方式

一、兩願離婚

兩願離婚亦稱協議離婚,即基於夫妻雙方之合意,以消滅婚姻關係為目的之要式契約,依戶籍登記而發生效力之離婚方式。

()願離婚之要件:

1.實質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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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學術文教基金會:幼教禁教英語是違憲

taiwan news.jpg 五月六日上午由中華學術文教基金會在台北市郵政博物館主辦「兒童應否教外語與受教機會平等」座談會,由前警察大學校長謝瑞智教授主持,會中邀請前東海大學校長梅可望、國立中央大學哲學研究所教授馮滬祥、前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所長陳春生及新生報業董事長黃金文等人,共同進行討論。
中華學術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謝瑞智教授表示,教育部認為「英語學得早,不見得學得好」的研究結論,違背經驗法則。如今歐、美各先進國家幼兒教育早已教雙語,甚至教多種外國語言;其國民均有多種語言能力,增加國力甚鉅!亞洲國家多已開始教雙語,如印度其國民英語程度為亞洲之冠!新加坡更有四種語言,中國大陸幼稚園教雙語亦已成風氣!
目前台灣各城市幼稚園均在教雙語,因教育部的禁令,乃用種種方法掩護,教育當局已查不勝查,罰不勝罰!造成〝掩耳盜鈴〞和〝掛羊頭賣狗肉〞怪現象,對幼兒有極惡劣的影響,必須改正!
目前擔任台灣發展研究院董事長的梅可望教授也大聲疾呼我國幼稚園教育禁教英語是違法的!是落伍的!我們堅決主張:幼稚園教育必須規定教雙語,以英語為主。千萬不可讓我們的下一代輸在起跑線上!請教育部順應輿情與世界潮流,早日解除幼稚園禁教雙語的禁令,為幼兒造福!為國家未來的人力資源增強造福!
基金會表示,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28條:「簽約國承認兒童有受教育的權利,並為逐步實現該項權利,應在機會平等之基礎上進行。」而我國憲法第7條及第159條均強調教育機會之均等,行政程序法第6條亦禁止行政行為有實質上之差別待遇。又教育基本法第7條:人民有依教育目的興學的自由,政府應依法令提供協助與經費補助;今不但不補助還取締封殺!如今反過來鼓勵只有五千萬人使用的閩南語,捨棄世界通用語文的英語,是否會將台灣人閉鎖在台灣寶島上?

(本文登於Taiwan News台灣英文新聞報導 200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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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文教基金會2009系列座談(三)

「兒童應否教外語與受教機會平等」座談會

 

發言綜合結論

 ()教育部「英語學得早,不見得學得好」的研究結論,違背經驗法則。如今歐、美各先進國家幼兒教育早已教雙語,甚至教多種外國語言;其國民均有多種語言能力,增加國力甚鉅!

()亞洲國家多已開始教雙語,如印度其國民英語程度為亞洲之冠!新加坡更有四種語言,中國大陸幼稚園教雙語亦已成風氣!

()我國教育部以行政命令禁止國民小學一、二年級及幼稚園教雙語(以英語為主),不僅違反國際人權宣言、兒童權利公約與時代潮流以及人民的意願,並已嚴重違反我國憲法、行政程序法及教育基本法的規定。

()目前台灣各城市幼稚園均在教雙語,因教育部的禁令,乃用種種方法掩護,教育當局已查不勝查,罰不勝罰!造成〝掩耳盜鈴〞和〝掛羊頭賣狗肉〞怪現象,對幼兒有極惡劣的影響,必須改正!

()綜上情形,我國幼稚園教育禁教英語是違法的!是落伍的!我們堅決主張:幼稚園教育必須規定教雙語,以英語為主。千萬不可我們的下一代輸在起跑線上!

()事關重大,敬請 教育部順應輿情與世界潮流,早日解除幼稚園禁教雙語的禁令,為幼兒造福!為國家未來的人力資源增強造福!

 

 教團質疑小三前禁雙語教學違憲 教部澄清

                      (本文由中央社記者林靜、陳舜協台北6日報導)

中華學術文教基金會今天質疑教育部禁止國小三年級前教雙語,違背經驗法則,也違反憲法。教育部澄清,未禁英文課延伸到小一、小二,幼兒教學則需以本國語為主。

中華學術文教基金會召開座談會表示,教育部日前發表一篇研究報告,「英語學得早,不見得學得好」的研究結果,引起爭議;基金會今天舉辦「兒童應否教外語與受教機會平等」座談會,基金會董事長謝瑞智、台灣發展研究院董事長梅可望、康乃爾英語學校校長陳碧華與多位學者到場。

梅可望表示,英語是世界語言,為迎向國際潮流、符合國際需求,強烈建議教育部將錯誤決定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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